记者昨日获悉,《东莞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通过市政府审批,并于近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为五年。按照《办法》规定,现有的和规划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风景名胜区等都被划入了城市绿线,而绿线范围内的绿化用地不得擅自开发经营,擅自破坏绿地的将受到行政处罚。
莞人有权监督绿线管理
据了解,城市绿线是指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现有绿地和规划的绿化用地。经批准的城市绿线应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服从城市绿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绿线管理、举报投诉城市绿线管理违法行为的权利。
按照《办法》,目前东莞的下列区域被正式划定为城市绿线:现有的和规划的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及其他绿地;城市规划区内的江河湖岸、水库周围、湿地、山体、道路两侧等城市生态控制区域等。
专家表示,在今后的绿线范围操作过程中,将遵循部门属地管理的原则,比如农田绿线遵循农业部门的规定,居民小区绿线遵循建设部门的规定,道路绿线遵循交通部门的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