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奥一
>
房地产>
房地产资讯>
政策法规
国土部:今年不完成保障房供地者不得盖商品房
2007-10-30 16:19:00
针对"调整土地供应结构、保证并优先安排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用地"这一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昨天,国土部有关负责人强调,各地国土部门对列入年度供地计划的廉租住房用地和经济适用住房用地,要优先安排、优先供应。对没有完成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年度供地计划的,第四季度不得供应其他商品住宅用地。除此之外,今后对收回的闲置土地,也要优先安排用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青年报
【
我要评论
】
【关闭】
--- 相关链接 ---
国土部: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分层出让
国土部新规下月施行 开发商拿地将不得分期付款
国土部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将重点清查“小产权房”
国土部:京将继续禁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
国土部李元:中低价位住房用地将确保
国土部:土地资源分散多头管理体制弊端显现
市长许宗衡:不愿退保障房的公务员,开除!
八大办法落实保障房 深圳明年楼市可能降价?
多数区域商品房供求比加大
买商品房太贵经济房没资格 怪自己不是非穷非富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用户名
密码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