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
近日,一网友在网上发帖,呼吁广、深两地市民一年内不要到中介买卖房。因为中天、创辉事件发生后,让中介的诚信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质疑;去年高峰时期,中介参与炒房、哄抬房价的行为,也让人异常气愤。于是,该网友呼吁大家一年内不在中介买房,就不会受中介欺骗。
那么,一年内不到中介买卖房行吗?答案肯定是可以的。因为中介并不是买卖房成交的惟一途径。据房协的统计表明,每年买卖双方自行交易的数量大约占了整个交易量的10%.而且房协也已经在全市各区的中介处设立了打印点,自主交易的可在那些地方打印买卖合同并进行交易。
自主交易自然可以节省费用,并可以脱离中介避免可能受到的欺骗和损失,但为什么这一直没有成为三级市场的主流?
从数据上看,无论是深圳,还是临近的香港,或者是欧美等二手市场发展已久的国家,通过中介交易占了整个市场80%以上的份额,这已是经过市场验证的规律。
三级市场上不仅存在欺骗的中介,也存在着逃脱大额物管水电费、隐瞒房屋瑕疵的业主。中介的存在价值,是撮合买卖双方,并通过专业知识让交易过程更顺利、更安全。尤其是在深圳这种快节奏的城市,人们没有更多的精力去了解房产交易的复杂知识及技巧,而中介正好充当了这种补充角色。也许现在的中介太趋利,对于员工的素质要求也过于忽视,不过大家在发泄之余更应该重视中介监管的迫切性。
一年不到中介买卖房可以,那一年后呢?近日广州已经强制实施了银行监管的措施,那么深圳呢?把“一年内不到中介买卖房”换成“一年内完善深圳中介监管制度和措施”是不是会更理性,也更能保障更多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