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如果向银行提供虚假的房产、收入、户籍、税收信息及证明材料,一旦被银行发现,就会被列入“黑名单”。除深圳以外的广东地区的银行也据此不得受理该借款人信贷申请。
记者昨日从广东银行同业公会了解到,为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精神,广东银行同业公会决定出台以下措施: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借款人和提供虚假收入证明的单位列入“黑名单”,在全员银行间进行通报。所有会员银行在接到银行同业公会的通报后,将据此不得受理该借款人信贷申请,不得再采信该单位的虚假收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