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河北燕郊买了一套房子5500元一平方,当时合同写的面积是56可交房时实际面积是60面积超出了3%
但合同上写的纠纷约定是:
1。超过合同面积3%以内按实际面积付款,超过3%部分不必付款)。如果不足合同面积,买方可以退房。
2。遇到纠纷按实际面积结算!
然后下面写的是如遇纠纷请按(第2条)
这合同是开房商当时写好的。我们只能同意,这是霸王条款,我的面积超出了1万多元人民币哪。我应该找哪个部门投诉哪。。可合同上写的是按第二条结算。。不按国家规定的3%有没有懂法律的帮个忙看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