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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降价有罪吗?

2008/03/12 09:30:52





看到国家统计局和发改委联合发布的统计数字,1月分70大中城市房价涨11.3%,普通商品房上涨13.5%(见南方日报3月7日B01版)。该报说:“让人大吃一惊”。

如果不是报纸说“大吃一惊”,如果不是徐滇庆说房价降是假的,如果不是董藩高兴的“还你们一个真实的(上涨)房价”,我是不必写这篇文章了。

报纸为什么会简单的渲染“大吃一惊”而对数据不加分析?“同比”,是指今年1月和去年1月相比,07年一月,房地产是处在高烧期,但今年1月即使比去年1月价高,那也是处在房价下行曲线上,走势不一样,有什么值得“大吃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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