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巧立名目收“银行担保费”只开收据和白条
市民艾女士最近通过房产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虽然中介合同上面明明写着“中介费500元”,但中介公司在收费时,却又多出了银行担保费、评估费、利息费等项目,总额达到了4000多元,而且后面几项收费都没有正式发票!对艾女士遇到的蹊跷事,有关部门明确表示:“
银行担保费”等费用属于乱收费;不开发票的做法也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多收3000元屡要发票未果
“中介公司多收取了我们3000多元,而且要了4个月都不开发票。”顾客艾女士说,去年11月底,她在棕树营购买了一套60平方的二手房,因为房子是朋友的,就没有通过中介公司。但在过户和办理有关手续的时候,又发现自己不熟悉这些程序,于是,她在茭菱路找了一家名叫“新亚房产”的房屋中介公司帮忙办手续。经讨价还价,双方以500元的中介费成交,并签订了合同。此后,该负责人又称,他们要代替银行收取1000元的“银行担保费”和1390元的“评估费”,这两笔费用要全部交到银行去,而且可以开具正规发票。
在交纳了3000元的押金后,双方到房管部门去办理了过户手续。在办理手续时,该负责人又说,由于银行的贷款不能及时发放下来,中介公司要先拿出部分资金作为垫款,顾客还必须交纳1000元的垫款利息,并可以开具公司的专用收据。面对这样的“紧急情况”,艾女士只好支付了1000元的利息,中介负责人则写了个白条,按上了手印。
到这时,艾女士一共支付给了该中介公司4000元的费用,中介公司却连一张发票都没有给她。从去年11月到今年3月,前后4个多月时间,艾女士打电话找中介公司要了很多次,都没有拿到发票。
艾女士的家人说,前段时间,该中介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他们,说“新亚房产”在乱收费,有3000多元都是不应该收取的。“明明是自己公司收费,为何要说是代替银行收费呢?完全就是欺骗嘛!”他们马上找到该中介公司。此时,公司的负责人表示,银行担保费、评估费、利息费等3000多元支出不能开发票。
中介称“代银行收费”
“银行担保费和评估费都要全部交到银行去,要开发票你只有去找银行,我们公司开不成发票。那1000元的利息费是以前的工作人员自己收取的,公司没收这笔费用,所以连收据都不能开给你。”每次打电话索要发票时,中介的工作人员都这样应付艾女士。经多次协商,中介公司将银行担保费和评估费开了2个收据,而1000元的利息费则还是一张白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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