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觉得:房子降价,如果事先没有订立相应的合同条款,买了房子的人没有权利要求退款
这是正常的市场买卖行为,而能买房的人都至少能拿出上万的钱了,我想应该属于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人了。应该能够预期到房子是存在一定的降价风险的,至少认为房子只升不降是不够理智的。而且作为投资保值的手段,就要承担相应的风险。但是,这个风险应该是有限度的。我认为其实问题的关键不在于降价,而在于:如果现在降了这么多后房地产开发商还能赚钱,那么,其之前的售价下,利润率应该更高。而作为消费者在讯息不对等的情况下,是有可能误判的,属于处于弱势一方的。国家有相应的机制控制某个行业的利润率在一定水平。房地产商在以前的售价下的超出正常范围的利润率是不正常的(是否违法我还没有想清楚)。
观点:房子降价,买了房子的人没有权利要求退款,但是也许可以在“房产商通过控制信息撷取超出常规太多的利润”上作文章。
沉了也没有关系。只是希望能在世界上留下痕迹。
仅供参考哈,板砖也没有关系 谢绝人身攻击。
tiany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