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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不是“过家家”,楼市何时理性?
俗话说得好:十年河东转河西,这话道尽了人间沧桑,世事无常,体现到楼市中,更是一言难尽。且看三个小场景:
场景一:2007年,全国各地房价大涨,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很多开发商拒绝承认与买房人签订的认购书,宁愿双倍赔偿订金也拒绝按照认购书内容签订售楼合同。于是,买房人和开发商之间纠纷不断,甚至起诉至法院。看来,房价暴涨时,想毁约的多是开发商。
场景二:2007年下半年,国家针对楼市的调控措施不断推出,房价从07年底开始僵住,购房人纷纷观望,楼市一片冷清低迷。这样情况一直持续到08年初,部分资金吃紧的开发商纷纷降价、特价销售。于是纷纷出现房子购买不到一年,还没收房入住,房子均价就开始纷纷暴跌的现象,平均从几百到几千元不等,已购房的业主对此感到非常不满,强烈要求房地产开发商补偿差价。于是开发商和业主纷纷再次对簿公堂。看来,房价暴跌时,想毁约的则是购房人。 >>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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