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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上涨卖家要挟 私买经适房房子没了再赔租金

2008/04/07 11:35:09

“房子在这7年里只能算是我爸爸在隐瞒我的情况下出租给你的,现在我不但要把我的房子要回来,而且还要你把这7年来的房租给我付清了。”钱爱菊仍下这样一句话便扬长而去,留下夏东海傻傻地站在原地……

14万“买”下父亲的房子

2000年,大专毕业后的夏东海在父母的帮助下,东拼西凑了14万在江宁买下一套二手经济适用房。“当时是离单位近,二是比其他的房子便宜很多,就一下子拿14万买了下来。”夏东海告诉律师,“我还真是只看了房子的买卖合同,根本没有注意房主到底是父亲钱国平,还是女儿钱爱菊。”

夏东海说,当时自己之所以没有多想,是因为房子是钱国平单位发的。随后双方就写了一个收据把房子买了下来。“我们是有收据的,现在怎么能说房子是我租的呢,这也太不讲道理了。”在采访中,夏东海一直强调房子是自己花钱买的钱国平的。

女儿再要6万办房产证

2006年的一天,夏东海家里来了一位不速之客,“这个房子的产权是我的,我爸爸把房子卖给你了,现在要办产权证,现在你再给我6万块,我们一下子把所有的手续给解决好,你看怎样?”后来夏东海才弄明白,这位找他的人就是钱国平的女儿钱爱菊。

据钱爱菊讲,房子虽然是父亲单位分的,但是房子从分下来那天起,房主的名字就已经是她自己了。现在房子可以办产权证了,而且房子的市场价已经快到40万,价格番了几番,夏东海只要再拿6万块,就可以把产权给办了。“我当时就是没有答应,房子是我花14万白纸黑字写下收据买的,我凭什么还要再给她钱,这明明就是敲诈我,所以我一口拒绝了。”夏东海气愤地告诉律师。

房价上涨卖家趁机要挟

一下子快一年过去了,夏东海以为房子的事情就这样过去了,没想到钱爱菊又出现了。这次的钱爱菊直接把夏东海和她父亲钱国平告上了法庭。

“这个房子的房主是我,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爸爸让夏东海住了进来,现在我要夏东海支付7年来的房租费用。”在法庭上,钱爱菊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我不管之前他们怎么协商的14万,我现在要把房子拿回来,还要他支付房租。”

“这间房子的目前市场价已经到了50万,我要是输了官司不但14万没有了,还要支付5万的房租。说是让我再跟她爸爸再打官司,老人什么也没有,他最后拿什么赔给我啊。”夏东海说。

新闻链接:

现在市场上存在许多经济适用房业主和“小产权”房业主私下买卖,买卖双方会签订合同,但不办理过户手续,合同中约定待5年期满后再过户,房主要求所有产生的差价和费用由买房人负担。

据记者调查了解,目前在南京市场上没有一处经济适用房已经满5年可以买卖的,业内人士还提醒市民,购买经济适用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购买风险太大,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也没有确定。广大市民不要上当受骗,贪图一时的便宜。

东方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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