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通过售楼部服务员牵线,郑女士交了5000元买房款给房主,后来房子没买成,钱也要不回来了。4月7日,郑女士直喊吃亏不浅。
去年,郑女士想在汉阳金桥港湾一期买一套房子。郑女士找到售楼小姐王某,王称正好有位客户的房子不想要了,郑女士便通过售楼部的POS机刷卡交了5000元订金,这钱最后到了房主周某手中。郑另外给了王1800元的介绍费。
郑称,当时双方没有签合同,交钱也没有写收据,只是口头协议尽快将余款给周。之后,因为钱一时筹集不齐,耽误了余款交付时间,正好那段时间房价大涨,周又不肯按原先商定的价钱卖房子,郑便不想要那套房子了。郑想要回5000元钱未果,便找到王,王也答应帮忙找周要钱,但直到现在,钱也要不回来。
王某昨日对记者说,郑交了买房订金又不要房子了,肯定要承担一些损失;本来周答应退给她1000元的,但双方没谈拢,现在闹得很僵。王称,当时郑打5000元钱给周与售楼部无关,是她自己的个人行为;她已将1800元退给郑了,也会积极和周协商,争取让郑的损失降到最低。
据了解,周本来4月7日约了王和郑协商此事的,但最后周没有出现,且不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