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约定房地产交易,房价上涨后,卖方不想卖房竟然将买方、中介以及自己的三联合同撕毁。昨日上午,买方小周介绍,前日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卖方违约,判令双倍返还定金。对此,代理此案的律师表示,从未见过如此恶劣的行为。
买方:为毁约竟撕毁合同
买方周先生介绍,去年5月他和卖方任先生通过深圳市创辉租售房地产顾问公司介绍,在5月7日达成了《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双方以90万元的价格交易龙岗区布吉木棉湾可园的一套房子。
“签约当天我交给他们5万元定金,他一直没有提出说不卖房子,当时听说发生合同被撕毁的事情我还以为开玩笑的。”周先生说,签合同交定金后,业主任先生告诉他需要重新更改一下合同中的某项内容,当时他同意了。
“当时我没有去他家里,是由中介业务员拿着我的和中介的两联合同过去他家里。”周先生说,去年6月2日晚上,中介的业务员小莫等去任先生的家里更改合同。没想到拿出合同更改时却被撕烂了。“怎么能这样子呢,不卖房子就不卖,可是这种行为太过火了。”周先生表示,当时他跟任先生交涉,可是对方态度不是很好,这让他很恼火。
昨日下午5时许,创辉租售房地产顾问公司的当事业务员小莫介绍,他们当时也被搞蒙了。他们一直和业主谈判到凌晨1时,最后还报警。“我们跟他谈话中了解到,因为房子卖便宜不想卖了才这样做的。”莫先生说,签约时的房价是90万元,可是撕毁合同时那套房子的价格上涨了近20万,任先生觉得卖亏了就想毁约。
小莫说,他们在和任先生交涉时特别注意录音,这使得问题最后得到解决。记者从录音中了解到,当时业主任先生确实承认了撕掉合同不想卖房子了。
卖方:我们多次要求解除合同
在业主任先生的答辩书中说,买方周先生一直没有按照合同要求支付定金、首期款以及办理银行贷款,他们曾经多次通知周先生解除合同,可是周先生不同意,他们也没有办法。
昨天下午6时许,记者联系到任先生,他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采访买方周先生就好。
法院:事实明确赔偿定金
近日,龙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2007年6月2日晚,业主任先生借故拿到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并将合同撕毁,这种行为实际上是表示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已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需要赔偿买主周先生5万元定金。
为买方周先生代理此案的广东耕兴律师事务所张茂荣律师表示,这种情况他也是第一次遇到。他建议,房产交易双方在交易的过程中和气一些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