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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业指导:房款付清能否将房产证改为妻子名字

2008/04/22 11:19:38

家住沙井的冼先生问:上个月房款刚付清,因为家庭原因想将房产证我的名字改为妻子的,不知道行不行?

答:关于更名,开发商通常限定在购房者签订认购书后不允许更改姓名。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备案后而房产证未办理出来之前,无论任何理由均需法院的判决书或仲裁机关的仲裁书能向国土局申请解除原买卖合同。已办理按揭抵押的房产一般需还清全部银行贷款后方能办理解除手续。

房产证办理出来之后,已还清银行贷款或一次性付款的客户可通过转让、赠予、交换的形式变更产权人名称,并根据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税费。

家住莲塘的周先生问:我现在有一套房子,因为之前做买卖抵押出去了,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有资格转让。

答:目前深圳的相关条例规定,抵押期内房产不得转让,同时未办理过转让登记的房产不能凭合同转让。

转移登记,是指业主与开发商共同向国土局申请产权转让登记的过程,只有经过转移登记办理出房产证,业主的房产才能自由转让。摘自鸿荣源《购房风险提示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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