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从项某手中购买了一套房产,拿到房产证后发现,房产证上的面积比购房合同中的少了2.03平方米。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缩水"部分的房款1万多元。昨天记者了解到,由于当初的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每平方米的单价,而是整套购买,因此法院一审驳回了宋某的诉讼请求。
买回房屋"缩水"两平方
2006年5月底,宋某通过中介公司与项某签订了一份购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屋的成交价为51万元,房屋的建筑面积为97.87平方米。去年9月,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终于办了下来,宋某发现上面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仅为95.84平方米,比合同中确定的面积减少了2.03平方米。
感觉被欺诈索赔1万元
发觉房屋面积"缩水",宋某感觉项某卖房时有欺诈行为,要求项某返还"缩水"部分的房款1万多元以及利息。项某反驳说,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房地产权证还没有办理,合同中约定的房屋面积是根据他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面积而确定的,而且他出售的是一个整体的房屋,没有约定每平方米的价款。
没有确定单价被驳回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合同中明确记载着,房屋面积是根据当初项某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确定的面积而定,因此项某不存在欺诈行为。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的成交价为51万元,没有约定房屋买卖每平方米的单价。尽管宋某依照51万元的成交价综合房屋面积后推定出了房屋每平方米单价,但没有事实依据,因此只能确定当初双方是以整套房屋购买而签订的合同,宋某要求退还2.03平方米的购房款,不能获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