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奥一 > 房地产> 房地产资讯> 业界评论
房地产开发商为何要“捂盘”?

2008/04/30 14:49:20

目前,房地产开发商“捂盘”、“捂地”之现象,全国各地十分盛行,无论是一线城市还是二线城市,都是如此。特别是一线城市这种现象更是十分流行。针对各个地方的房地产开发商“捂地”、“捂地”之现象,不少地方正在出台种种政策,以便调整房地产开发商这样的行为。

比如,从今年6月查处“汤臣一品”至今,上海市房地局针对开发商捂盘出台了系列“组合拳”。近日上海市房地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商品房销售监管工作的通知》,其中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及制止部分企业捂盘惜售、囤积房源行为成为重要监管方向之一。根据《通知》要求,超过3万平方米确需分批预售的,每次申请预售面积不得少于3万平方米,并应制定分批上市计划。同时,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至开盘销售的时间将被严格控制,根据规定区县房地局受理预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预售审批,批准预售后3-10个工作日内必须对外开盘销售。另外,按照“鼓励自住、规范投资、抑制投机”的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全过程落实“实名制”;同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炒房,维持售楼现场销售秩序。

可以说,各地房地产监管部门,对房地产市场的捂盘现象,其出台的政策是用心良苦,但是对于房地产开发捂盘之现象,如果不能够把握着问题的实质,不知道捂盘产生之原因,只看到现象表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那么要解决房地产开发商的捂盘问题是不可能的。在此,我们先来看,什么是房地产市场捂盘?在市场中房地产的捂盘违法了吗?如果没有违法,房地产的监管部门为什么又会出来政策来整顿这种现象?如果违法了,房地产开发商为什么敢这样做?房地产市场的捂盘其根本原因何在?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能够解决这些问题等。这些问题都是需要认真研究与分析的。

一般来说,房地产市场的捂盘是指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各种方式让其手中持有的住房推迟出售,以便能够在获价格推高后得到更高的企业利润。房地产市场的捂盘行为有:房地产开发商将楼盘分批次领取预售许可证,以此来推迟商品房的开盘时间;通过欺骗性方式把没有出售的房子说已经出售了,制造产品供应稀缺程度,以此来影响消费者购房心理;故意突然抬高销售价格,使消费者因房价超出心理预期而望而止步;联手中介炒作等。

>> 1 2 3 下一页

我要评论 【关闭】


 
--- 相关链接 ---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用户名  密码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