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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赠与按买卖交税费

左娟 2008/05/06 13:42:26

读者谢女士:离婚3年,因双方协议改由女方抚养孩子,所以原来给男方的房产准备转给女方。目前房产证上是男方姓名,该房产是婚后共有,但离婚时协议给男方的。房子贷款尚未还清,房产证还在银行里,请问如何令房产在不花费什么费用的情况下转给女方?

黄金楼市:据广东中圳律师事务所梁赤律师分析,谢女士想要不花费税费再更改房产所有人是肯定行不通的,因为他们已不是夫妻关系,不再适用婚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既然在离婚时房产已经判给男方,现在就属于男方财产,只能通过赠与或买卖的方式给女方。如果采用房产赠与的方式,可以免受评估价的约束,但变更产权所需要的各项税收费用和正常的二手房买卖一样,因为只有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房产赠与才不用纳税。

此外,梁律师特别提醒谢女士,孩子的抚养权只要经过父母双方协议就可以更改,但孩子的监护权不能这样私下变更,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先由一方起诉再由法院判决给另一方才合法有效。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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