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己购买的两幢公寓10年没拿房产证,著名演员沈丹萍夫妇将北京圆明园花园别墅有限公司告上法院,除要求被告办理房产证外,还索赔违约金100万元。今天上午,该案在海淀法院开庭。上午开庭时间已过,圆明园花园别墅有限公司一方经法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于是法庭决定缺席审理。
沈丹萍夫妇向法院起诉称,1994年6月28日,购买了北京圆明园花园公寓楼的两套公寓,价款共计24.6万余美元。合同规定,被告须于1995年2月28日前交付房屋,双方同意房屋交付后三十日内共同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
沈丹萍夫妇的代理人称,沈丹萍购房后,被告延迟交房两年多。房屋交付后,被告至今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因此沈丹萍夫妇起诉要求被告立即办理两座公寓的所有权证,并支付违约金100万元。